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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们:多予惠农政策 培养能人带路
今日扬州( 2008-01-14 08:52:44 )
稿件来源: 扬州日报   
 

今日扬州网消息: 推进新农村建设,需要集思广益。昨天下午,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秘书处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邀请部分来自基层一线的市人大代表,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市“三农”发展的形势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,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。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张爱军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湘玉,副市长纪春明参加座谈。

协调社会各方力量

“我们建华村要建成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‘样板村’。”人大代表朱快乐建议,各级政府在扶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要出台配套政策,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,多从扶持的角度向村公共事业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倾斜。

新农村建设要实现中央提出的“20字”目标,不是一朝一夕、一蹴而就的事。人大代表樊华说,江都市仙女镇横沟村目前已全部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,但全村光垃圾清运这一项,每年就要花费2万多元。新农村建设牵涉方方面面,要做的事情也是千头万绪,需要解决钱从哪里来、资源如何整合配套等问题。樊华建议,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,实行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制,并把相关工作纳入考核,层层抓落实,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稳步推进。

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

“农民盼致富,找不到门路,是因为缺少带头人。”人大代表蒋文章建议,各级政府着力培养思想素质好、致富能力强的各类“土专家”和“田秀才”,使之成为做群众工作的骨干队伍,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致富带路人。

人大代表徐厚江认为,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惠农政策出台了许多,但客观上我们还需要一个能够与“善政养农”相匹配的受用主体,这个主体就是农民。要改变农民弱势群体的地位,就要让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。而要让农民顺利融入到千变万化的市场中,必须解决农民组织化的问题,提高其对资源的控制能力、社会行动能力和利益表达能力。他建议,按照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原则,依托农村经纪人和乡土人才,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协会,为会员提供专业高效的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,降低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的成本与风险,有效保护农民利益。

完善镇增财力、村增实力、民增能力“一揽子”工程

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必须尽快完善镇增财力、村增实力、民增能力“一揽子”工程,那么,怎样引导社会力量参与?

人大代表王怀忠建议,建立一种机制,鼓励帮扶单位、企业乃至社会各界,把以往“送钱”、“送物”的结对帮扶模式,改变为重点“送技术”、“送销路”的“村企结对”,引导企业通过订单与农村、农户建立起利益共同体,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,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,开辟农民致富渠道,以村企共建实现双赢。

农村要发展,经济要先行。人大代表郑华祥认为,搞好经济发展,壮大村级集体经济,能够弥补农村公共设施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。村级经济要发展,但不能走“村村点火,户户冒烟”的老路,一定要因地制宜,围绕既有的特色产业前延后伸。

人大代表庄大清说,近年来,我市通过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高效农业,让相当一批农民的口袋鼓了起来,但文明素质、法律意识的薄弱仍然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。庄大清认为,农民对法律的良好认知是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,如果农民不懂法、不守法,建设“乡风文明”的新农村就无从谈起。因此,新农村建设首先需要提升农民素质,增强农民法律意识。

(周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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